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稳步发展间接融资   (一)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以“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金融调控框架为依托,引导信贷稳定增长,确保全省贷款增幅高于全国、高于中部地区平均增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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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的经济效应及其发展的思考

仓储金融在我国当前发展迅速,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金融仓储业务不仅为仓储金融业务提供基础条件支持,同时,发展金融仓储,可以在宏观上促进货币流通的稳定,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社会信贷结构;促进金融产业与仓储产业的互动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何为金融仓储简单地说,金融仓储是指为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活动。 金融仓储不同于一般仓储,一般的仓储具备存放、配送、保管、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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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金融仓储的核心意义在于解决金融机构动产抵质押物业务的监管难题,使企业仓储融资的方式成为现实可能。金融仓储式抵押品的价值发现、价值维持、价值实现等价值管理为内容的链式管理服务。金融仓储功于银行信贷,利在中小企业。 01  金融仓储对银行的意义 1、动产变现能力强。流动性好,实现债权胜于不动产抵押物,能大大降低银行贷款风险;2、推广动产质押贷款可以改善银行信贷资产风险权重结构,有利于银行以经济增加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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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业务面临的风险分析

发展金融仓储业务,可以激活企业库存的有效担保物权,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担保这个难题,打通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发展金融仓储业务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另一方面,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在对传统经营运营模式进行革命性的整合与变革,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呼唤新的金融服务模式,产业链金融需要银行提供全新的产业链金融产品。作为产业链金融中的重要一环,金融仓储服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金融仓储业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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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理论与实践在各国的表现初探

各国的金融仓储的实践目前金融仓储中的核心业务即仓单质押,在国外已经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定的规范体系。这主要得益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行业的壮大和规范以及相关金融业务的发展与创新等方面。    一  制度保障发展到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存货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相关法规已经相当成熟,几乎所有在存货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能够涉及到的业务行为,都能够找到对应的具体法律法规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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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 大数据时代企业融资新渠道

对仓储的概念,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提起金融仓储,仓储行业的一个正在崛起的分支——金融仓储。可能很多人就会感到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金融仓储所谓何物,那什么是金融仓储呢? 1.什么是金融仓储  所谓“金融仓储”是指金融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为银行业开展仓储金融业务提供仓储保管、监管、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通俗来说,金融仓储企业就是专门对中小企业为融资质押给银行的质押品进行仓储保管监管业务的企业。 2.金融仓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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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完成第一笔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阳娜)记者28日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北京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试点运行后完成第一笔在线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了动产抵押登记“一网通办”。 5月25日,即“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试点运行的第一天,北京文昌中钱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业务系统在线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北京市工商局第一时间在线审核,即时完成在线登记,实现了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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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监管体系的创新与分析

引言 金融仓储监管方的监管模式多为输出管理,其外派一线监管人员的数量较 多,金融仓储监管方的监管体系应是分层次的立体化 体系。归纳出了相应的五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如下: 金融仓储监管方的监管模式多为输出管理,其外派一线监管人员的数量较多,金融仓储监管方的监管体系应是分层次的立体化体系归纳出了相应的五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如下:   第一级:现场监管级 现场监管级由现场监管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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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贷款:银行业回归本源新路径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工作要回归本源,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现创新驱动、培育增长新动能、促进转型升级、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轻资产、缺少符合条件的抵质押物、信息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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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等创新发展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要求,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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