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小企业已成为繁荣市场、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强国富民的中坚力量,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技术创新不足、成本高企、资金短缺、人才储备不足、管理薄弱等问题,其中资金问题在我国更具普遍性和特殊性,当然其它问题归结点也可以通过资金来解决。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部分动产价值正不断提高,担保功能日渐凸显,在财产由归属权到使用权转移的大趋势下,支持动产融资既是我国银行信贷模式转型的方向,也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动产抵押制度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商业银行动产浮动抵押贷款中对专业第三方的诉求国际担保法律的一个发展趋势是重视担保物的非移转占有,随着动产浮动抵押在许多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得到应用,如何保证浮动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正成为商业银行新的课题。
如果抵押人故意处分财产、变更财产、逃避债务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使得浮动抵押物所剩无几,还要走法律途经去变现资产,银行明显处于信息弱势,风险相对难以控制,所以银行不愿涉及动产浮动抵押业务,从而使《物权法》相关创新流于形式。正是这种信息不对称,让服务中小企业、为银行信贷业务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民营金融仓储找到了生存发展空间,专业化的金融仓储是金融业与仓储业的交叉与创新,也是现代金融业和物流业融合创新的产物。
与一般物流公司相比,金融仓储的优势在于特殊的金融背景能提供更加精准的金融产品服务,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更为科学和专业,还具有贷款抵质押品发现、价值维持与价值变现等功能。
从表面看,浮动抵押不转移动产占有权,是没有必要由专业第三方提供保管、监管服务的,但由于动产抵押物一直处于流动状态,商业银行管理难度加大,降低了动产抵押授信的市场吸引力。引入专业第三方金融仓储公司后,可以解决动产浮动抵押物流失这一问题。
银行和金融仓储公司合作,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对动产抵押的有效监管,金融仓储公司作为银行的管家,受银行委托对动产进行监管,通过派驻监管人员和远程监控设备,随时随地了解动产变动情况,并及时向银行反馈信息,当借款企业经营不善或破产时,金融仓储企业通过自己信息优势和特殊地位,及时对借款企业易变现的动产进行冻结以清偿债务。
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因为动产受限而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另一方面能确保银行充分利用金融仓储企业的专业技能,准确、低成本、及时获得借款企业和担保动产的相关信息,所以动产抵押贷款中存在对第三方的迫切需求。金融仓储公司的引入,革新了银行贷后管理流程,利用金融仓储公司专业评估、业务监控以及处置抵押物的水平,减轻贷后管理的工作量,通过对客户动产的监控,基本上掌握了融资企业的现金流量,降低贷后管理难度,丰富贷后管理内容,增加贷后管理举措。 最后,当前动产浮动抵押贷款一般是短期贷款,这有利于优化银行信贷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而整体降低银行风险水平,对于中小型银行,开展如此有特色的业务,可以实现差异化营销,增加银行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风险覆盖能力。
积极探索,发现市场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和流程,创新风险管理方法,探索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保险等风险管理方式,深入落实好全面风险管理,让金融仓储在动产抵押物的监管中发挥新的作用,推动动产浮动抵押业务持续稳健发展。